Mobile_Ad_Style_Wallpaper_by_rjoshicool  

在紀香的塗鴉牆上看到一篇 PO 文 美國行動廣告收入明年初將超桌面廣告 ,但我得說:現在的行動廣告並不是正確的,為什麼?

先說結論:「行動廣告」這件事情就跟「大數據」,是趨勢,但會用及能用的比例是少的。

上網裝置的確往行動裝置靠攏,人群在哪,廣告就投哪這件事情也不是不對,但是現在的行動廣告還停留在「騙點擊」跟「騙曝光」的階段,廣告的「形式」還有成長的空間。

再者,「行動廣告收入」是代理商廣告商的收入,並非「廣告主」的收入,「包括行動廣告點擊和轉化率的提升」是行動廣告努力強暴許多手機用戶行為(強制全屏、關閉廣告鈕不明顯......等),屬於短期曇花一現的狀況,猶如當初 Facebook 剛開始的時候,許多大預算的品牌及嘗鮮廣告主投入的結果。

但麻煩的是,行動廣告並非如同 Facebook 一般,有著明確的轉化效果,在本文也有講到「行動廣告仍然面臨挑戰。Marin 發現,用戶的行為模式主要是用手機搜尋,用桌面購買,類似的行為使得確定行動廣告點擊的轉化率較為困難」,桌面跟大螢幕行動裝置(甚至是,網路電視?)至少在短期間還才是轉換途徑,也就是「行動廣告」暫時並非正解,而只是一個爽到廣告商的工具。

那「行動廣告」的未來正確形式會是什麼呢?我個人認為是跨裝置追蹤的「起點」,不論是使用原生式廣告或是其他非干擾式廣告,在使用 user-id 的追蹤模式下,確實追蹤到轉化率的結果。同時因為行動裝置在「私領域」的權重遠高於其他裝置,「行動廣告」會更深入於「個人化」、「會員化」等深度溝通的互動模式,會是「行動廣告」投入的目標及作法。

你覺得呢?

 

 

2010年,如果你說行動廣告有市場,可能會被人罵呆子,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說:「誰會看行動廣告?又有誰會去點行動廣告?連我自己都不看了,行動廣告哪有發展機會?」當時,跟很多客戶或朋友談到行動廣告的趨勢,一大堆人笑我傻。事實證明了,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。

Posted by 織田紀香 on 2015年3月29日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行動廣告
    全站熱搜

    eProMo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