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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長柯文哲31日則在市政會議中,審議通過35項工作繼續協助執行,另有27項不再協助執行,其中包含載送考生赴考場、協助校園舞會與校慶活動秩序維護、查緝禁菸場所等。 細看 這 27 項工作 的確有許多爭議及匪夷所思,雖然說警察是人民的保母,但這 27 項工作的確會讓許多人民變成「媽寶」,譬如說過去爭議最大的「載送考生」,在這次的討論中,就完全不會再執行。有些地區官員說,真正的問題是警力不足的問題,這問題天知地知大家都知,不管是警察還是每個公司都一樣,永遠都會「人力不足」,但加人永遠不會是最佳解,「人力」是永遠不會被滿足的,人也永遠覺得工作永遠做不完,所以最佳解應該是要調整工作事項。

這次反對的官員裡,有頗具知名度的侯友宜先生,他說:「像協助取締廢土,可查黑道霸占土方利益;稽查公園內違停汽機車,可查贓車;稽查日租套房,可查通緝犯;維護校園活動秩序,可預防青少年犯罪、防止黑幫入侵等;這些協辦事項某方面來說,都有助預防犯罪及偵辦案件,更能維護稽查人員安全。」其實就是這種工作態度或是職能的安排,才會讓許多警察或是員工感到很累。但這些「例行稽查」真的有那麼有效益嗎?身為主管其實要思考的是邊際效益,在職場上長官也常告訴我們如何評估一件事情該不該做:是要看一件事情如果先不做會怎樣,做了之後增加的效益才稱為「邊際效益」,而邊際效益還得看付出的成本相比較,才會是做這件事情的價值。 所以侯友宜文中說:稽查亂停車可以查到贓車,這就是一個不太正確的評估及形容詞的說法。正確一點的評估方式及證明稽查是有必要的應該是:台北市過去一年內查獲贓車 X 輛,因執行稽查事務是多查獲 Y 輛,而警員稽查總時數為 Z 。而 Y / Z 的數字被計算出來,就是一個人才的價值。

當然我手邊沒有 Y 跟 Z 的數字,但大家不妨可以試算看看你手邊的「日常工作」到底有多少,哪些是你自己無謂加上去,而又有哪些是你無謂加給下屬的?我老闆就常教育我們:每天工作的事情有很多,可能有十項,那自身能力就是要找出哪三項(或是更多更少)是最重要的,然後花大多數的力氣做它,並且做到完美,剩下的事情達標就好。當然這裡的「重要」,會跟前面所說的「價值」會有正相關,重要性的依據,會是你所做出來的價值,與公司大方向有多少比例的覆蓋率。假使你做了一件「非常有效果」的事情,可能客觀價值有一百分,但結果它跟公司的方向只有 20% 的相甫,那對於公司來說你做的這件事情只會有 20 分的價值;但是如果你做了一件只有剛好達標 60 分的事情,但他跟公司方向是 100% 相符,那它至少對公司會有 60 分的價值。

所以從今天的文章我們必須要思考一件事,這不是鍛鍊大家的奴性,因為如果你工作所產生的價值跟公司方向完全不相符,其實你工作會工作的很不開心,公司訂出的不一定是對的,但不一定是你可以去爭辯的(當然你能力強大到比老闆強可以說服他就可以),當工作不開心時真的早點換工作好。老闆怎麼看人才,其實就是價值產生的多寡來看。從刪減不必要的工作事項,以及調整工作項目的優先順序,創造更大的價值。而空出多餘的時間,就是投資自己的時候。調整工作效率不是只為了公司,而是要空出更多的時間來為自己加分,你才有辦法在未來說服老闆啊!

 

*本文非全部個人見解,感謝公司兩個老闆的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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